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荆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9日起,我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暂停线下立案、缴费、查询、信访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需要办理立案的,请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方式提交起诉和证据材料,并可在线办理缴费手续;在线提交立案材料确有困难的,可采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52号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邮政编码448100),并在邮件封皮注明“邮寄立案”和准确的联系方式;低风险地区的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跨域立案,相关法院会按照跨域立案工作流程及时办理立案手续。

2、需要来信来访的,可通过“阳光信访平台”或“院长信箱”办理。我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信访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3、需要查询案件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查询;需要申请调解的,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办理。

我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7日

来源:平安法治荆门

编辑:骆羿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