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局“三项举措”促不动产登记服务再提升

一是延伸窗口服务。依托“京山市不动产登记平台”,将不动产抵押登记和预购商品房转移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全市所有商业银行,即申请人在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时,可直接向银行提交相关登记申请材料,一并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将不动产登记受理点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延伸,使新建商品房购房人可直接在开发公司售楼处提交申请材料,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抵押登记,让申请人“少跑路”。

二是简化办理流程。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正式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正式抵押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事项,实行一次申请、一并办理,让申请人“少麻烦”。

三是推广电子证照。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明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证照,电子档案与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促进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让申请资料“少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