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到“人民至上”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不渝地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正确方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将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根本的组织路线”;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要求“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群众工作中的群众路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把我们做事情“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进入21世纪,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历程中,始终不渝地推进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贯穿百年大党的奋斗历程。

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

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马克思主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考察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劳动者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从而科学揭示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必须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论述,构成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按照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通过对实践经验和历史发展规律的深刻总结与理论升华,形成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这是中国共产党战胜强大敌人的经验总结,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造性丰富和发展。

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就指出,要使“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在开创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革命新道路的进程中,中共六大提出“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1929年中共中央给红四军的“九月来信”指出,筹款工作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要“经过群众路线”,红军给养及需用品要“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古田会议决议》强调,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不仅要打仗,还要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武装群众,帮助地方建立革命政权和共产党的组织。党的一切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从此,群众路线深入人心,中国革命展现新的局面。1943年6月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中国共产党提出、坚持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凝聚了中华民族全民族的力量,赢得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

“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中国共产党坚持群众路线,善于倾听群众意见,许多重大举措来自群众。毛泽东在中共七大阐述群众路线:“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中共七大党章明确规定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群众路线,中国人民解放战争时期建立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团结中华民族各个阶层,最终赢得中国革命伟大胜利。

新中国最早颁布的法律代表群众根本利益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抗美援朝、恢复国民经济、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等,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群众路线。新中国最早的法律是1950年5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它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颁布《婚姻法》就是群众路线的产物——中国人民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中央妇委)各级干部到华北农村参加土地改革,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了解到妇女被压迫的实际状况,向毛泽东、刘少奇等作了汇报,中央授权妇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实现妇女彻底解放的法规。1950年6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也是如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颁布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国土地法大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土地改革法》,贯穿着一条主线——废除封建剥削、为人民谋利益。颁布和实施《土地改革法》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发展农业生产、实现中国工业化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必须不断发扬群众路线

邓小平在中共八大指出:“党章草案的总纲,着重地指出了党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并且指出了这个任务由于党成了执政的党而有更加重大的意义。”中共八大党章首次写上“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邓小平说:“中国共产党的一切主张的实现,都要通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人民群众中间的活动,都要通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的自觉的努力。”他强调,坚持群众路线,要注意建立制度,要加强监督。这是党执政后对群众路线的丰富和发展。

农村改革发明权是农民的

1978年11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秘密决定包产到户。“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改革实践中率先突破旧体制。此举得到邓小平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在改革开放大潮推动下,农村改革“星火燎原”,由点到面迅猛展开。对此,邓小平多次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中央的作用是“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他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决定进行农村改革,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这样一下子就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把基层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面貌就改变了。”

中共十二大党章指出:“党坚持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群众,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中共十四大党章强调:“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中国共产党提出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进程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充分说明,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重要内容,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具体体现,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人民至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共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同志在会见中外记者时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新时代的政治宣言。从中共十八大到十九大,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既有宏观战略规划,又有微观具体目标。

从马克思主义诞生到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从马克思、恩格斯“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到习近平同志“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体现着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与实践发展过程中的马克思主义创新精神,体现着中国共产党紧跟时代发展潮流、扣紧时代脉搏独有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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