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荆门市统计局

荆门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荆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7个县市区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25278人,占58.7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71649人,占41.2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17805人,乡村人口减少49456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2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省内人户分离人口[5]为748548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184464人,流动人口为678845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69703人,省内流动人口为49438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