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公安局漳河新区分局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重点攻坚和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涉企案件,积极解决企业与群众的矛盾纠纷,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4月13日,荆门漳河水陆派出所接到电话求助称:因修建348国道时,导致附近群众房屋受损,要求给予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当日上午9时,村民张某直接将车开到施工路段中间,导致施工停止。双方发生激烈矛盾,并报警,希望派出所出面解决。
民警到达现场后,张某仍态度强硬,不肯协商。民警对其宣讲政策未果,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经调查,张某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民警再次从法纪,以及对子女,对自身的影响进行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张某终于被民警打动,幡然醒悟,深深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支持348国道的修建,并写下保证书。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4月19日,该公司负责人将印有“彰显警民一家亲、弘扬社会正能量”的锦旗送到漳河水陆派出所,对派出所以实际行动快速化解纠纷,表示衷心的感谢。
来源:云上荆门综合漳河公安 通讯员:张济同
编辑:郑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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