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不翼而飞 荆门铁路警方及时追回

2月13日早上,一男子在宜昌东站派出所领回了消失了3天的手机,心情激动地连声感谢民警,对荆门、宜昌两地铁路警察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这名男子姓黄,大年三十中午,他乘坐K1257次列车从荆门到宜昌。候车时,他将手机放在充电桩上充电,列车放行时,因疏忽大意将手机遗忘在充电桩上。等到上车后,才发现自己手机没拿,赶紧返回候车室寻找,发现手机不翼而飞了,寻找未果后报警。

接报后,民警周翔、丁强立即展开工作,通过调取站区视频,发现了一中年男子在充电桩附近逗留,见手机无人认领后,临时起意将其拿走,后匆匆进站上车了。民警通过轨迹跟踪、调查走访,进一步排查线索。

由于三十当天,旅客较少,通过视频中显示该男子体貌特征、年龄及口音等,锁定了手机系一名四川籍中年男子苏某所拿,当日乘坐K1257次列车在宜昌东站下车。

民警拨通了苏某电话,告知其事由,苏某表示拿了手机后一直很后悔,想主动把手机还给失主。民警与宜昌东车站派出所取得联系,一方把手机交还到宜昌东站,失主方及时去取。

鉴于苏某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归还手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在乘车出行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特别是在候车室共享充电桩充电时,切记人不要离开,上车前清点好物品。

来源:襄阳公安处荆门车站派出所通讯员   侯彬

编辑:刘哲

审核: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