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屈家岭管理区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屈家岭管理区国有农用土地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该区国有农用土地经营管理秩序,依法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该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去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在对屈家岭管理区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揭示了该区国有资本经营效益整体较低,特别是国有农用土地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以专报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映,该市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该区管委会认真落实整改。对此,该区管委会深入调研本地管理现状,出台了上述办法,从制度上对国有农用土地经营管理加以规范。
该办法从职责分工、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三个方面对国有农用土地进行了详细规定,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归国家所有,五三农场集团受托管理和经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保部门、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管和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土地租赁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由五三农场集团收取后上交财政部门,标准由五三农场确定并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并报管委会批准;财政部门参与制定土地有偿使用标准,并负责土地租赁、出让收益资金的分配及监管。此外,该办法还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国有农用土地的承包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朱涛、张华)
来源:荆门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