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户”因诈骗“三进宫”

预定80桌酒席后,“大客户”突然告知买烟还差钱,让你先借钱买烟,酒席办完后再一起结工钱,这样的“大客户”你会相信吗?

近日,经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8千元,同时退赔被害人的损失4千元。

“警官,今天上午有个陌生男子来找我烧宴席,结果骗走了我4千块钱!”2019年9月9日,厨师张师傅来到荆门市掇刀区掇刀石派出所报案,“他说朋友的父亲过世,要做80桌菜,陪他买菜的时候他又说,买烟还差4000元,让我先垫一下,到时候一起结工钱,我看他是个大客户,也没多想就把钱给他了,结果他就不见踪影了。”想起被骗的几千元钱,张师傅心疼不已。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2019年11月13日,黄某某在荆门火车站乘车时,被襄阳铁路公安处荆门车站派出所民警抓获。

“我骗厨师说办宴席需要买几十条烟,带的钱不够,让他先借我点钱买烟,钱到手后,我就找借口溜出去,然后趁机逃到外地。”经审讯,黄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黄某某今年49岁,宜昌人,平日里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早在1993年、2013年,他就分别因盗窃罪、诈骗罪先后两次入狱服刑。

2019年9月9日上午,黄某某在掇刀一菜场的杂货铺谎称自己朋友家里办丧事需要请大厨,让店老板帮忙介绍,店老板便将张师傅介绍给了黄某某。黄某某与张师傅见面后,两人商量着先买办宴席用的菜,刚到菜场,黄某某便称只带了一万元,买烟还缺钱,让张师傅先借4千,等回去后一起将工钱结给他。张师傅信以为真,便给了他4千元现金,拿到钱后,二人一同乘车前往购烟。到达目的地后,黄某某又谎称要先去接朋友,随后,便拿着骗来的钱逃到了当阳。

2019年10月17日,黄某某以同样的办法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李师傅4000元现金。据黄某某交代,他诈骗得来的8千元都用于了自己的日常开支。

检察官提醒:

黄某某的骗术近年来屡见不鲜,却屡屡得手,正是利用了经营者遇到“大生意”时,怕要求先付款会得罪买主的心理,为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警惕陌生买家,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检察官释法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云上荆门综合市检察院

编辑:郑芸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