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2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就条例贯彻实施进行部署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剑、副市长胡小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苏克环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