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两男子盯上了建筑工地的电缆,想通过盗取电缆变点钱花。近日,两男字作案盗窃后,巡特警支队生态运动公园民警通过追踪成功将其抓获。
12月3日凌晨,荆门市掇刀区某建筑工地上发生一起盗窃案,被盗电缆价值10000余元。生态运动公园民警获悉警情后,立即对该案进行调查研判。
刚开始,民警调取工地监控并未发现有价值线索,考虑到被盗电缆有一定重量,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徒步将赃物带走,民警立即调整思路,转而把目光集中在工地周边道路上的车辆上。要想大海捞针,只有靠笨办法,对案发时段经过的所有车辆逐一排查。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销赃,造成线索中断,民警只有与时间赛跑。
经过近5个小时的努力,终于从近50台车辆中筛查出一辆的士经过案发时段的工地门口,有重大嫌疑。找到重要线索后,离抓到真凶已经非常近了。民警迅速到相关部门调取了的士的监控,发现在案发时段一男子在被盗工地门口上了叫停了的士,并上了车,且怀中抱着两蛇皮袋的物品。估计车辆行驶证有些颠簸,再加上电缆过重,男子在后座不断调整坐姿时,不小心将电缆露出蛇皮袋口,民警确认此人就是盗窃嫌疑人,锁定目标的同时,民警立即将此线索通报给了辖区派出所。
经过警务站和派出所联合研判,又确认了另外一名作案嫌疑人。14日12时许,民警将两名作案嫌疑人刘某和文某抓获,据两人交代,对3日凌晨盗窃建筑工地电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掇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私自盗窃非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所值金额达到法律规定金额以上的,将构成盗窃罪,须依数额定罪量刑。若所盗窃的公用电信设备为正在使用中的,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视情况严重性定罪。此外,电缆属于国家严格禁止个人收购的物品,违反规定私自收购电缆,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涉及金额数量处以相应罚款或拘留。
来源:云上荆门综合荆门公安
编辑:郑芸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