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殊荣

近日,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荣获湖北省“2017-2019年度文明单位”,这标志着荆门汉江精神文明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荆门汉江发展大局,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引领,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为荆门汉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是对该处工作的高度肯定,对鼓舞全处干部职工发挥表率作用,推进荆门汉江事业发展、构建和谐荆门汉江具有重大意义。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将以荣获殊荣为新契机,进一步激发创建活力、深化创建机制、巩固创建成果,谱写荆门汉江和谐健康稳定发展新篇章。(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