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妍)12月1日,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对一起拟作绝对不起诉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及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加。
2020年4月12日23时许,陈某在荆门市东宝区工商街某台球室独自一人练球。金某酒后来到台球室,提出和陈某一起打球,陈某拒绝,双方因此发生言语冲突。台球室老板郑某某上前劝解,金某推开郑某某,拿起一根台球杆击打陈某头部,陈某用手挡台球杆,随即与金某相互抱住对方身体扭打并同时摔倒在地,倒地过程中,金某右脚踝关节骨折。经法医鉴定,金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东宝区检察院经审查和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认为陈某没有伤害金某身体的主观故意,亦没有实施伤害金某脚踝部位的客观行为,其在案发当时作出的反应属自我保护。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播放了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并就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作绝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进行了阐述。
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后,参会人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等方面逐一发表意见,均表示对检察机关拟对陈某作绝对不起诉处理无异议。
“通过了解案情,我认为检察机关对陈某作不起诉决定合理合法,我表示充分认同。”人大代表陈忠仁说道。
开展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呼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参与、见证司法办案要求的具体体现。下一步,东宝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公开听证机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