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怡)近日,根据上级院安排,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参加了由司法部组织开展的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视频培训。在东宝区司法局会议室内,东宝区检察院检察官和东宝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及辖区全体司法所所长们一起参会学习,检察、审判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同堂受训,这在监外刑罚执行史上尚属首次。
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刘颖以“结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谈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为题进行了授课,并就检察实践中的一些困惑点比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环节是否有权委托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提出意见,供决定社区矫正时参考”进行了答疑释惑,最高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李慧涛针对监外刑罚执行的具体实践操作进行了授课,所有与会人员均表示受益匪浅。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示,要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社区矫正法》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非监禁刑事执行的空白,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东宝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严格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举措并行,认真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确保辖区内监外刑罚执行的良好秩序,为维护一方社会安全稳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