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热线》直播访谈丨房屋质量出现问题 该如何处理?

10月9日,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处长郑朝耀做客荆门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与听众朋友互动交流。

荆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处长郑朝耀

节目中,郑朝耀就市建管处2019年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开展情况、建筑工地在创城期间的工作情况与听众做交流。节目进行中,郑朝耀接听并回应了市民反映的有关房屋质量方面的投诉,并承诺尽快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投诉人。

主持人:今年我市创城国检刚刚结束,您是否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今年市建管处就建筑工地创城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嘉宾:今年,我处积极落实《关于扎实开展20个专项提升考核的通知》、《基础设施组专项提升考核方案》等文件要求,全力督促建筑工地落实文明施工要求,提升整体形象面貌,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提前动员。召集市中心城区115个建筑工地主要负责人开动员会,强调创城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传达工地创城有关要求,并要求所有项目签署《荆门市创城建筑工地围挡设置告知书》。

二是专项整治。成立“创城工作专班”,对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围墙、公益广告、路面破损、扬尘整治、垃圾清理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计整改维修围挡800余米,更换围挡公益广告长度近15000米,新增围挡顶部照明灯近3000盏,灯带1800余米,解决路面破损、扬尘、垃圾堆积、材料占道等问题80余项。

三是考核提升。在日常督办的基础上,我处“创城工作专班”深入各项目,对照标准逐一考核打分,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督促全面整改销号。

四是长效保持。要求项目监督员将工地创城工作与日常巡查检查相结合,及时排查新出现的问题,并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建筑工地时刻保持文明施工良好形象。

主持人:2019年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能划转到住建部门,请问,一年多来这项工作开展的如何?

嘉宾:2019 年 3 月 27 日,住建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出通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4月16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市住建局整体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消防执法体制改革是全国“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减少了工程建设审批部门和审批环节。对企业来说是期待,但对我们来说更多的是压力和责任。

去年5月1日,按照市住建局安排,消防验收职能由我处承接,这既是组织的信任也是对我们的考验,我们从完成万达星巴克咖啡厅第一个项目的消防验收逐步摸索,用了4个月的时间加班加点,对过渡期间积压的包括县市区在内的42个申报项目,全部不折不扣完成清零。截止目前,已完成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84个,下发意见书106份;备案抽查项目50个,下发抽查结果通知书59份。我市消防验收职能划转的推进速度与实效在全省仅次于武汉,位居第二,实实在在交出了一份精彩的答卷。

主持人:很多市民在咨询:房屋保修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找谁解决?

嘉宾: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应予以修复。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均不在保修范围内。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已纳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在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通过正常途径得不到解决的,如果开发商故意拖延不解决,业主应保留好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缺陷的证据,如物业公司发出的保修单等向我处质监站投诉,投诉电话:0724-2300761。

我处处理投诉流程:

①审查投诉事项是否属于我处职能范围,如果是直接受理。如果不是,我们会向业主详细说明理由,并告知解决方式;

②组织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与建设单位和业主协商形成处理意见;

③按照处理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房屋维修工作。

主持人:超过房屋保修期的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

嘉宾:房屋超过保修期后,相关问题的处理不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范围内,也不在房屋质量投诉处理范围内,购房者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由其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已过保修期的房子,业主与物业公司对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的维护使用共同承担责任。这些共有部位和设施设备属于正常损坏需要维修的,应经过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并经过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委托专业维修部门向辖区主管部门申请,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提取公共维修资金,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维修;对于房屋的自用部位和设施损坏,应由业主自己负责维修。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

编辑:苏克环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