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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综合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进一步明确荆门市中心城区公交线网

设置与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布设及优化中心城区公交线网,规范线路设置与调整工作流程,提高公交运营服务效率,提供安全、高效、经济、便捷的公交出行服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20] 11号)和《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公交集团公司运营有关工作的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第8号)精神,现就荆门市中心城区公交线网设置与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交线路设置与调整原则

公交线网设置与调整按照遵循规划、遵守规范、满足需求,计划管理的原则,兼顾历史与现状,确保线路相对稳定。企业职工上下班等特殊公交需求鼓励采取定制公交模式解决。

二、新开与延伸公交线路程序

(一)提出申请。县(市、区)政府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公交出行需求,汇总后书面向市政府提出新开与延伸公交线路申请。

(二) 制定线网方案。根据市政府批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县(市、区)政府和公安交警等部门共同对县(市、区)提出的公交需求进行现场调研和踏勘,了解市民公交出行具体需求,察看道路交通状况和交通设施,提出线路初步意向。公交企业(或第三方机构)根据线路初步意向从线路拟定走向、客流预测、道路条件、首末站站场条件、线路盈亏预测及解决方案、社会矛盾分析及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组织评审。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县(市、区)及财政、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对可行性报告中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解决措施和责任单位。

(四)征求意见及试运行。对同意开通的线路,所提问题妥善解决后,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相关媒体和途径收集相关单位和市民意见,进一步完善新开与延伸公交线路方案。并组织公交企业按照新开与延伸公交线路方案进行试运行。试运行2月以后,由公交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对线网营运的设施条件、营运指标、运行效益、预期效果等进行总体评价,并向市交通运输局上报评估报告。

(五)线路确定与报批。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评估报告拟定新开与延伸公交线路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在运营公交线网优化程序

(一)提出申请。公交企业负责收集在运营公交出行需求,每年12月底前书面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下一年度公交线网优化方案。

(二)评审及征求意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线网优化方案进行评审,并通过相关媒体广泛收集相关单位和市民意见,进一步完善优化公交线网方案,确定下一年度优化公交线网计划。

(三)试运行及确定。公交企业按照批复的优化公交线网方案组织实施,试运行2个月以后,由公交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对线网营运的设施条件、营运指标、运行效益、预期效果等进行总体评价,并向市交通运输局上报评估报告。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评估报告进行优化公交线网方案最终调整或确定。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应定期全面收集辖区内企业和居民出行需求,并汇总后提出新开或调整线路申请。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区)申请新开或调整线路时,应对公交企业因完成指令性任务和经营冷僻线路等原因形成的亏损有相应财政补贴方案。

(三)注重基础配备。新开或调整线路所需公交基础设施(公交回车场、首末站、港湾式站台和站棚等设施),由线路经停县(市、区)政府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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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马冲

编辑:云薇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