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轮督导帮扶工作

8月3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督导帮扶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从即日起,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轮督导帮扶工作,确保各地各部门“冬病夏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轮督导帮扶工作的通知》,本轮督导帮扶工作为期3个月,重点督导帮扶石料行业专项整治、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扬尘管控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网格化、定量化同步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此次督导帮扶工作主要以听取书面汇报、查询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实行“三对”方法,即对单、对标、对接,通过“听、查、看”,做到“四个带回来”,即把问题带回来、把工作举措带回来、把整改情况带回来、把经验成效带回来。

此外,此次督导帮扶实行积分制考评,对整改调度消极应付、整改工作落实不力,不能按期按质完成整改任务的相关单位将给予通报,并约谈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