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进十建”学习进行时,今天我们继续为您解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关于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已经被立案调查的有哪些规定?
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公职人员在被立案调查期间,未经监察机关同意,不得出境,辞去公职。
被调查公职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及上级机关单位,不得对其交流、晋升、奖励 、处分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公职人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政务处分决定不服,如何申请复审复核?
公职人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公职人员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
对哪些情形复审、复核机关应当撤销原政务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1. 政务处分所依据的违法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
2. 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3. 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
对哪些情形,复审、复核机关应当变更原政务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予以变更?
1. 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 对违法行为的情节认定确有错误的。
3. 政务处分不当的。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情形,将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1. 违反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的。
2. 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检举事项,检举受理情况以及检举人信息的。
3. 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
4. 收受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的财务以及其他利益的。
5. 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的。
6. 违反规定采取调查措施的。
7.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
8. 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的。
9. 违反回避等程序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10. 不依法受理和处理公职人员复审复核的。
11.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编辑:怡憬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