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公安多措并举帮扶刑释人员“再入”社会

为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更好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荆门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不断从政策、制度的层面探索加强和改进刑释、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举措,努力为刑释、社区矫正人员重返社会、适应社会创造条件。

今年,荆门全市共有695名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荆门市公安局逐一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联合综治办、司法所、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家属成员共同组成的监管帮教小组,明确包保责任人,对每一位安置帮教人员采取“一助一”或“多助一”结对帮教的形式,与刑满释放人员签订帮教协议书和责任书,促使帮教工作落实到位。

以派出所为主导,联合司法所及各社区,开展排查走访活动。对辖区内的安置帮教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走访,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有落实。

工作中,荆门市公安局积极帮助安置帮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并联合司法、民政、社区等部门不定期为辖区安置帮教人员提供企业最新用工需求信息,通过推荐就业,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难题。今年6月,荆门东宝公安分局泉口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了解到辖区刑释人员杨某服刑多年出狱后与社会脱节,找不到合适工作。东宝公安分局立即协调司法、泉口街道等单位和部门为其争取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5000元,安排住处、赠予衣物、被褥若干,并帮助解决困扰其30多年的户口和身份证问题。

今年以来,荆门市公安局多方协调先后为80余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争取困难救助金近10万元,通过对刑释和社区矫正人员的人性化关怀和爱心感化,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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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你了解《社区矫正法》与现行规定的不同之处

相关知识: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该法共九章63条,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党中央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2004年,中央有关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相关文件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纳入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范围。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社区矫正工作。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社区矫正法。

来源:荆门公安

编辑:怡憬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