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警方破获长湖非法捕捞案,抓14人,查渔获800斤

7月20日23点,一场针对非法捕捞的收网行动在荆门市沙洋县长湖岸边展开,沙洋警方当场抓获14名嫌疑人,一条为祸长湖生态环境的非法利益链被斩断。

被查获的非法捕捞人员

据了解,沙洋县公安局后港水陆派出所在前期工作中发现,后港镇三咀村少数村民在已全面禁捕的长湖趁夜间偷偷实施非法捕捞,并有小型贩鱼车多次从三咀村驶出,渔获都被销往临近县市。沙洋县公安局随即成立调查专班,通过大量线索搜集研判,该地区非法捕捞的人员、区域和具体时段被警方彻底掌握。

嫌疑人非法捕捞的鱼获

7月20日晚,沙洋县公安局调集辖区8个派出所以及治安、巡警等80余名警力展开收网抓捕行动,3名鱼贩子及其车辆被民警堵截在村道上,11名刚刚上岸的非法捕捞人员在整理渔获时被抓获,警方累计查获非法捕捞的毛花鱼、鲌鱼、鲢鱼800余斤,收缴网具40余副,网具总长度超过4000米。经渔政部门鉴定,被警方收缴的网具中,大部分是禁用的小孔径刺网,对渔业资源有破坏性的影响。

嫌疑人到案后供述,为了赶在凌晨将渔获上市,非法捕鱼人员前一晚天黑之后就开始下网,几小时后就收网整理渔获,夜间12点之前便与鱼贩子完成交易。在这个利益链条中,每个鱼贩子都跟相对固定的非法捕捞人员保持联系,有时会与非法捕捞人员商量好后等候在岸边,等其上岸后当场进行交易,根据渔获大小,每斤收购价在五元到十几元之间。

据了解,长湖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之一,自2018年1月1日0时起,作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长湖便开始了全面禁捕,沙洋县自2017年8月便根据原农业部有关要求发布了长湖沙洋水域全面禁捕的公告并展开相关工作。我国《刑法》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嫌疑人运输鱼获使用的车辆

民警缴获的网具

目前,该案所有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后续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沙洋县公安局后港水陆派出所负责人介绍,不断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大势所趋,也是民心所向,公安机关下一步将把侦查办案与防范宣传有机结合,持续出重拳保卫好长湖这一方的碧水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