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视频丨明知故犯 多人在漳河饮用水源地违规游泳引众怒

6月18日,记者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漳河水库岸边有部分环保设施被人为破坏,部分市民通过破坏的栅栏进入漳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进行游泳、驾驶摩托艇等非法行为。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漳河水库锦绣山庄段看到,虽然现场竖立着禁止垂钓、游泳的宣传牌和视频监控探头,但仍有市民不听劝阻,从城区自驾,来到中心城区取水口附近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游泳,不远处的岸线后面,还有村民在经营摩托艇项目,飞驰而过的游艇,将岸线的泥沙带入库中,泾渭分明。


以上这些行为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格格不入。对损毁环保公共设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对损毁人给予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蒋子龙 丁晓宇

编辑:王婵

审核:郑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