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荆门市东宝区住建局石桥驿分局员工报警称,他们单位放置在石桥驿镇联通信号塔附近和文体广场斜对面的分类垃圾桶不见了。
接警后,石桥驿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了解情况后,当即开展调查。民警发现5月27日晚22时40分左右,一辆小轿车分别在垃圾桶被盗的两处位置停留,司机下车将其中一大一小两个新垃圾桶盗走。虽然夜间视线模糊无法看清车牌,但是经民警侦查最终锁定了石桥驿镇村民杨某及其驾驶的小轿车。
6月1日,石桥驿派出所民警到杨某住处传唤杨某,杨某当场如实供述了其盗窃分类垃圾桶的违法事实,民警在其家中客厅搜出被盗的两个新垃圾桶,共计价值300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在创城工作如火如荼开展之际,出现盗窃公共设施案件,石桥驿派出所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并联系镇创城宣传部门进行了反面典型宣传,以震慑各类盗窃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个人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公务员报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及参军入伍和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审查。(通讯员:闫春阳 杨帆)
来源:石桥驿派出所
编辑:瑞雪
审核:郑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