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荆门市检察院就一起不服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信访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邀请荆门市人大代表周胄(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专家夏少波(湖北中科律师事务所主任)、人民监督员刘涛(荆门市环境保护局信访应急科科长)参加了听证会。
2009年李某某坐万某某的助力车去领取奖品时,不小心摔下造成骨折,李某某将万某某起诉至法院,一审、二审法院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判决万某某承担45%责任赔偿李某某25569元。万某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2012年荆门市检察院作出不提请抗诉决定。万某某因诉求未得到满足,8年来一直四处信访,认为其属义务帮工行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听证会上,信访人万某某陈述了其诉求和多年的信访经历,承办检察官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了阐述,三位听证员对案件事实发问,承办检察官与当事人一一解答,最后经过充分讨论和听证员评议,一致表决对当事人申诉理由应不予支持,荆门市检察院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正确。至此,一起长达8年的信访积案得到彻底化解。
会后,信访人万某某表示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再无异议,并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据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清理信访积案专项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荆门市检察院全面清理重复信访、长期信访达五年以上的重点信访积案,经过排查,将万某某信访案列为重点挂牌督办的信访积案,通过落实责任人员、确定包案领导、制定化解方案、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等措施开展攻坚行动,在清理过程中,积极开展公开听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法学专家、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力量对此案把脉会诊后,帮助检察机关对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尽全力解开其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积案的成功清理,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响应人民群众诉求,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庄严承诺。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郑芸、荆门检察
编辑:云薇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