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终身禁驾+判刑

关于酒后驾车

国家有颁布法律明令禁止

交警蜀黍也是使出浑身解数紧密严查

然而仍有许多人依然抱侥幸心理

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荆门沙洋县就发生了一起因醉驾引发的惨烈事故

醉酒司机最后因交通肇事罪

被终身禁驾

且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案件回顾

2018年3月17日晚,男子张某醉酒驾驶小车,搭载3人沿207国道由北向南行至团林镇荆沙大道时,不慎追尾前方正在行驶的重型半挂车,事故造成小车内一名乘坐人当场死亡、另外三人受伤且两车受损。后经检测,小车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3.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后经认定,张某醉酒后驾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是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被处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且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交警提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非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由不计其数的悲剧中总结出的。广大驾驶员一定要谨记:“勿让酒后一脚油换来亲人一行泪”, 在血的教训面前,再多的后悔也不能挽回逝去的生命。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全社会,请珍爱生命、 远离酒驾。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编辑:怡憬

审核:郑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