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注意啦!荆门中心城区将适度放宽限行规定

关于适度放宽中心城区

货车限行规定的通告

为进一步方便城区物流配送车辆通行,支持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即日起至疫情完全解除期间,适度放宽荆门中心城区货车限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取消轻型货车(蓝牌,不含农用车)原11:20——15:00高峰时段禁止通行规定。除早高峰(7:00——8:30)、晚高峰(17:00——19:00)时间段禁止通行外,其它时间允许通行。

2、取消轻型货车(蓝牌,不含农用车)原禁止进入白云大道的规定。

3、大型货车确需运送医用防疫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进出城的,可以在杨家桥、安栈口、昱奎桥、麻城斗笠等4个执法服务站办理临时通行证后通行。如遇下班期间确需进城的,可以致电交警支队一大队监控中心报备,实行点对点通行,不得在城区长期滞留。联系电话:0724-2632110、2333119。

4、为方便货车装卸医疗物资和生活保障物资,在商场、商户、医院、市场门前路段未配备专用停车位情况下,因装卸物资停放超过三分钟的,请致电0724-2632110、2333119进行报备,不予处罚。

5、渣土运输车及混凝土搅拌车在早高峰(7:00——8:30)、晚高峰(17:00——19:00)时间段禁止通行外,其它时间允许通行,通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外观整洁、覆盖严密。

6、原发布的《关于规范办理2020年荆门载货汽车通行证的通告》中货车通行证申请有关规定仍然有效。

此通告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疫情完全解除后恢复城区货车通行有关规定。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4月16日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编辑:怡憬

审核:何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