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家岭公安分局行政处罚、口头警告二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

3月14日,屈家岭公安分局闻令而动,依法对二名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徐某某(男,现年31岁,屈家岭管理区人)、陆某某(女,现年33岁,屈家岭管理区人)予以行政处罚及口头警告。3月14日17时许,屈家岭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居民徐某某、陆某某在其微信群内分别发布五三高中发现一例、万家华府中午发现了一个新冠肺炎病例”的虚假信息后,迅速将违法嫌疑人徐某某、陆某某依法口头传唤至屈家岭分局办案中心。经询问,徐某某对其在2020年3月14日,在“五三一中初中同学群”虚构事实,散布虚假疫情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陆某某对其在某购物群内转发虚假疫情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某行政罚款200元。鉴于违法行为人陆某某违法情节极其轻微,且主动消除影响,对其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二名违法行为人在其微信群内澄清事实。

来源:云上荆门综合中国农谷屈家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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