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违规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9年3月,市汉江河道堤防管理处违反规定,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该管理处处长程荣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程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文兵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9年1月,张文兵在酒店操办儿子婚宴,宴请公司同事并收受同事礼金0.67万元。2019年7月,张文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戴先谱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4年3月至2016年2月,戴先谱将单位加油卡用于本人及部分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加油,共计消费3.7万元。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戴先谱代表该单位与某汽车租赁服务店签订合同租车用于该单位工作用车,其中违规租车用于在市中心城区办理日常公务花费租车费5.08万元。2019年6月,戴先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京山市孙桥镇孙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家祥违规操办父亲寿宴问题。

2017年12月,时任京山市孙桥镇孙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家祥在家中为其父操办八十岁寿宴,并收受7名亲属以外人员礼金0.2万元。另外,张家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张家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宝区石桥驿镇叶冲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开宝虚列工程项目冲抵招待费问题。

2018年3月,王开宝安排叶冲村村委会委员、会计娄琼虚列工程项目,伪造相关资料,套取财政资金2.2万余元,冲抵该村2017年生活招待费。2019年12月,王开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娄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七年多来,各地各单位在贯彻中央、省委、市委要求上总体是好的,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令行禁止,面上的不正之风基本刹住,全市党风政风社风明显好转。但从上述典型案例看,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想方设法打擦边球、钻制度空子,使“四风”问题呈现由明转暗、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艰巨。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牢“节点”亦是“考点”的政治自觉,切实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教育、强监管、抓整改,引领整个地区单位系统风气向上向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日常监督,对易发多发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整治等,研析作风问题发生机理,完善纠治“四风”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严格执纪执法、精准有力问责,以案促教、以案促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落实落细、成风化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来源:荆门清风

责编:怡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