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依法划定河湖空间范围、规范河湖空间管控、严格河湖空间保护、厘清河湖管理责任,杜绝“化工围江”、“四乱”现象的发生。
强力推进划界确权。市政府印发《荆门市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多次组织召开划界确权专题推进会,强化政府责任,注重部门配合,开展政策和技术标准培训。各县市区积极承担主体之责,筹措资金5800万元,通过招投标确定技术支撑单位,县级以上河湖长领责的141个河湖和水利工程完成划界,划界成果全部在县市区政府网上公示,界桩埋设到位;省市河湖长领责的31个河湖和水利工程确权基本完成。
稳步实施退垸还湖。编制完成《荆门市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审批。拟用三年时间(2019-2021年)对长湖郭家洼、人湾、藻湖等3个圩垸实行退垸(田、渔)还湖。沙洋县编制《长湖2019年度退垸还湖实施方案》,对郭家洼先行实施,已完成退垸还湖任务0.3平方公里。
坚持河道综合治理。投资6.65亿元对汉北河、大富水、大港河等8条河流进行综合治理,实施钟祥南湖—镜月湖水系连通和长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对东宝栗溪、钟祥峡卡河生态小流域进行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严厉非法码头整治。对81个汉江码头进行综合治理,关停取缔各类码头75个,腾退岸线6.5公里,复绿400余亩,达到了汉江岸线高效利用、保障汉江生态环境的目的。(局河湖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