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在荆门市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湖北省人大代表笪凤梅建议:一是将提升擦亮小城镇纳入乡村振兴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范畴。二是参照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由省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小城镇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并严格考核结账。三是出台湖北省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小城镇建设,完善小城镇功能。四是加强专业队伍培养,逐步建立法制化、社会化、民主化的新型城镇管理体系。
记者:子龙 晓宇 王刚 李江
责编:怡憬
1月12日,在荆门市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湖北省人大代表笪凤梅建议:一是将提升擦亮小城镇纳入乡村振兴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范畴。二是参照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由省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小城镇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并严格考核结账。三是出台湖北省小城镇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小城镇建设,完善小城镇功能。四是加强专业队伍培养,逐步建立法制化、社会化、民主化的新型城镇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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