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城区实现新市民住房保障全覆盖

——产业工人享同等待遇

今年我市已实现对城市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全覆盖,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与城市居民一样,可以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

据悉,2007年住房保障工作启动之初,我市仅对最低收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2010年,在全省首次打破城乡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2017—2018年,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和环卫工人、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等纳入保障范围;2019年,根据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取消对双创人才、其他收入类无房家庭的收入财产限制,实现了对城市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全覆盖。

按政策规定,在荆门城区申请公租房,只要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持)有居住证;(2)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其中(1)和(2)具备一项就可申请。

在推进住房保障扩面的同时,强化房源筹集,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自建、市场供给的农民工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政府主导建设农民工住房,2010年直接投资建设了李宁·凤凰苑公租房小区、康惠小区,两个小区共计建设公租房1223套,全部面向农民工分配入住。以后每年都筹集300套以上公租房主要面向农民工进行配租。同时,支持企业利用自用土地投资建设公租房,解决企业农民工住房问题;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房源力度,明确中心城区各新建商品房小区按照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租房。今年3月,专门为晶昱玻璃制品公司工人分配公租房60套。

由于农民工就业具有分散性、流动性、多行业等特点,他们住房需求差异较大,而公租房并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农民工,只能给农民工提供有限的选择。下一步,中心城区将加强公租房房源筹集,适当放宽户型控制面积,尽量优化户型结构,满足产业工人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