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门市城管执法委发布消息,《荆门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已出台,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所称的餐厨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办法》中的荆门中心城区范围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建成区及子陵铺镇、牌楼镇、团林铺镇、麻城镇、漳河镇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根据规定,荆门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特许经营,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运营,为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配备统一标识。未取得特约经营资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收运、处理餐厨垃圾。同时,餐厨垃圾处理遵循“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单独收集、封闭储存;此外,将先对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食堂和大型餐饮企业实施上门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湿垃圾在后期逐步纳入管理。
目前,中德原(荆门)静脉产业有限公司为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截至12月23日,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协议已签订100多家,收运餐厨垃圾1500多吨。在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和污泥等经“预处理+厌氧消化”工艺处理后产生沼气、可利用沼渣(作园林绿化用土)等。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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