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一男子交通违法后脚踹警车,拘!

当我们遇到民警执法、检查时

怎样做才是“正确姿势”?

配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维护好社会的基本秩序

是每个人都应该做的

可有人偏偏“不走寻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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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下午,沈集派出所民警在集镇路面开展交通秩序管理时,发现一辆违章停放在路边的小货车没有悬挂后方号牌。驾驶员出现后,民警发现其只有驾驶证,没有车辆行驶证。就在民警准备将该驾驶员和车辆带回进一步调查时,其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时,他又用脚蹬踹警车车门,后被民警制止带离。

12月13日,经沙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调查,该驾驶员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同时,公安机关对其不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不悬挂机动车号牌、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