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设计体现新度、建设体现精度、管理体现力度、工作体现效度”的思路,走出了一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效益、安全“四位一体”统筹推进的新路径。

实化举措,绘就“作战图”。从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建立工期倒排、进度倒逼、任务倒推、责任倒查的工作机制,把“施工量”变成“实物量”,把“作战图”变成“实景图”。11个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水利项目做到应进必进、应招必招。加强标后监管,纠正违规行为。出台《荆门市水利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严格准入条件,处罚违规专家,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项目及人员信息,公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奖惩、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制定《荆门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水利市场秩序;印发《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关于严厉打击恶意串标、围标等行为的通知》,打击强揽工程、恶意串标、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印发《关于加快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要求,组织专家现场复核、资料复审、工程复检,确保每项工程零缺陷移交、零缺陷投运。已完成51个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小水库蓄水验收26座,验收合格率100%。

强化管理,打造“闭环圈”。严格程序管理,执行项目审批制度,实现程序性和时间性的高度统一。严格质量管理,重点工程组建质量监督专班,驻守工地一线,全程加强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的监督。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在建工程32个,发现问题83处,下发问题通报28份,并跟踪整改销号。开展质量检测第三方服务,对15个重点项目实行“飞检”全覆盖。严格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管理和汛期安全施工方案,重点加强对施工用电、取水排水、基础挖坑、临边保护、工棚设置、堆土弃渣等隐患排查和现场监管,确保施工、安全两不误。严格资金管理,建立资金专户,每笔资金严格按进度拨付;每次检查严格核查资金流向,避免虚报侵占、挪作他用。逐户核查征迁补偿费用,确保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廉字托底,构建“安全区”。深入剖析随州“黄安一案”,建立“三必谈”制度。开工前必谈,防止工程招投标环节出现“打招呼”、人为干扰等问题;建设中必谈,防止项目业主与参建各方结成“利益共同体”;竣工时必谈,防止工程结算虚报、工程验收草率。采取建设单位自查、县级水利部门复查、市级水利部门核查“三查”方式,开展水利工程系统治理,发现问题5个,归纳提炼工程建管薄弱环节及廉政风险点8个,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17条。(局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