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心城区实现新市民住房保障全覆盖

近日,记者从荆门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今年荆门中心城区已实现对城市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全覆盖,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与城市居民一样,可以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

据了解,在2007年荆门住房保障工作启动之初,全市仅对最低收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2010年,在全省首次打破城乡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2017—2018年,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和环卫工人、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等纳入保障范围;2019年,根据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取消对双创人才、其他收入类无房家庭的收入财产限制,实现了对城市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全覆盖。

按政策规定,在荆门城区申请公租房,只要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持)有居住证;(2)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其中(1)和(2)具备一项就可申请。

在推进住房保障扩面的同时,我市还强化房源筹集,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自建、市场供给的农民工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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