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七部门联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严打黑中介

违规收费、发布虚假房源、哄抬房租、威胁恐吓承租人……一些不法住房租赁中介的黑招让人防不胜防,给住房租赁市场带来了让人头疼的乱象难题。近日,我市住建、发改、公安、市场监督、银监、网信办、公积金中心7部门联合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从10月起拉开一场专项整治行动,将让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无所遁形。

从10月到12月,我市将通过深入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租赁中介行为,坚决查处和取缔一批“黑中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租赁中介服务水平,提升租赁中介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促进房地产租赁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整治重点包括7个方面: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租赁合同设置强制条款、霸王条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整治中,各县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将建成运行住房租赁中介监管服务系统(具备中介机构备案、房源核验、租赁备案网签备案等功能),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清理认定,在系统完成机构备案和人员登记。

同时,将对违法违规的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加大查处力度,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权限,依法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将其清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