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指挥部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散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试行)》,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使用煤炭(包括洁净型煤),并全面取缔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和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设施设备。
燃煤散烧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市实施空气质量提升整改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整个行动分两阶段进行:今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开展集中整治;之后利用一周时间开展抽查检查。
根据要求,各区政府负责各辖区散煤炉具的查收、淘汰以及散煤的回收,市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原煤散烧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以各国控站点为中心3公里范围内,由内向外有序进行地毯式入户排查,重点关注餐饮店、老旧小区、临街商铺等的排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煤炉、炉具等一并没收处理。燃煤散烧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内容,一并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各区及相关部门年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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