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经验证明,一个地方的发展水平与发展环境息息相关。环境优,则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不断汇聚、壮大;环境差,则招商企业、项目不会进驻,本地企业、人才、资本还会流走。可以说,发展的竞争实质上是环境的竞争。
一座城市要想拥有核心竞争力,就必须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适宜的土壤、为投资兴业提供良好的平台。而法治环境是发展环境的核心所在,要想从根本上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不遗余力地推进依法行政、不断优化法治环境。然而,根据前期调查的结果发现,我市的法治环境还有待优化、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还有待提升。比如执法不严格,慢作为、不作为,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执法不规范,执法行为简单粗暴,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太随意;执法不公正,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动辄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等。
法治环境体现了一座城市实施法治的状态和水平,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地方发展战略的实施,是文明城市建设的标配。扎实推进“两整”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扣文明公正、严格规范,强力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环境。
首先,观念上要从重管理到重服务转变。执行绝不是找茬子,更不是开罚单,要扭转执法部门高人一等、企业投资者低人三分的官僚习气,努力以服务促进执法。执法过程中要换位思考以心交心,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执法,从片面追求法律结果到追求法律结果与社会效果并重转变。
其次,对待企业,既要“严”又要“爱”。“严”,就是要规范执法,行为上由随意型到规范型转变,按程序办事,维护法律尊严。同时,“严”并不等于简单的恶言恶语、横眉冷对,甚至故意刁难企业。对企业也要“爱”。执法是为了维护荆门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同时也要为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保驾护航。惩治犯罪者的同时也要宽容失误者,对市场主体更多理性包容和试错空间,对涉嫌违法的企业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要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对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当前,发展是第一要务。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好“两整”活动中有关法治环境整治的相关要求,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用公平正义为发展护航。(荆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