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行政审批局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

近年来,荆门市行政审批局先后出台《来访接待制度》、《群众回访制度》、《投诉处理办法》、《投诉处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着力改善政务服务环境。

2018年以来,共接待办事群众投诉250余件(次),在各类大厅调解处理矛盾纠纷60余件(次),“市委书记专属版”、市长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受理转办件38件,回复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严格责任追究,对服务态度差,作风不实的问题严肃追责,其中解聘1人,书面检查6人,诫免谈话1人。一是专人负责。设立投诉处理科,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制定投诉处理工作流程。由专人对市委书记专属版、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湖北阳光信访系统和荆门社区等10余个平台进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交办、转办、分办工作。二是规范流程。将投诉方式归类分为当面投诉、书面投诉、电话投诉以及网络投诉。接到投诉后,由投诉处理科负责登记并根据投诉内容提出处理意见送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后送承办科室办理。

一般投诉件能当日处理的当日处理,不能当日处理的2日内回复办理结果,对待特殊件最多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三是台帐管理。对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或投诉,均按照“一件一档、每件必查”的要求,对服务对象的投诉按照时间、投诉渠道、投诉内容、承办科室、回复时间、回复结果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处理完成后按照一件一归档的原则,进行存档。

来源:荆门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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