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启动

近日,荆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工作。

我市将通过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漳河库区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漳河水库水质长期稳定达标提供保证。其中,联合执法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即:

●生活面源方面将重点查处库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漳河;

●保护区关停农庄“死灰复燃”;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

●库区生活垃圾进行全覆盖收集转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景区“脏、乱、差”等行为。

船舶码头方面

重点查处“三无”船舶航行作业;旅游船舶规范管理,淘汰排污量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规范民用渔船管理,在指定地点规范停靠;取缔临时停靠点对外经营反弹等行为。

农业面源方面

重点查处禁养区内规模以上畜禽养殖;限养区养殖场未建设环保设施,污水乱排;砍伐库区迎水面生态林、公益林;渔业养殖废水直排;筑坝拦汊养殖;电鱼、毒鱼等行为。

建设项目方面

重点查处库区未经审批,擅自建房;规范环库公路建设及建成后管理。

河道管理方面

重点查处漳河库区及支流乱堆、乱建、乱采;侵占水体、河道等行为。

25日,漳河工程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联合执法。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开展持续性的联合执法行动,认真查找漳河水库存在的环境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清单式整改、销号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