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管控工作

近日,荆门市机动车尾气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联合交警部门首次在我市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执法行动。随后,我市多部门联合发力,全面拉开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管控工作,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公安交管部门组成执法专班,目前已对5家渣土车运输公司开展入户监测执法。通过便携式仪器检测渣土车119台,查处64台。市城管执法委对其中48台黑烟车撤销其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资质,公安交管部门撤销其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并责令企业停业整改。

由市生态环境局、公安交管部门组成的路检路查执法组,3次在金鸡路等柴油大货车集中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通过遥感车初检、便携式仪器与三方机构复检结合的方式,检测车辆1138台,其中柴油货车116台,并对23台超标排放柴油货车进行了集中查处。

经检测不合格的车辆,需在15天内维修到位,然后再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再到市机动车尾气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销号后方可上路行驶,不然可通过后台锁定车辆年检,将其纳入黑名单。

执法组检查中心城区19家企业和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91台套,其中停用89台套,2台在用机械经检测排放合格。28日,我市持续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管控,再次组织2家第三方公司,集中对城北上风方向的葛洲坝修复工程工地32台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机械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10台大型机械集中封存,并责令退出工地,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据市机动车尾气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当前,移动源污染逐渐成为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而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作为移动源污染核心来源,对于科学防治大气污染尤为重要。随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的持续推进,我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已被纳入重点管控对象。(记者高先勇 通讯员简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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