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开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8年9月7号至9月26号,湖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荆门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12月27号向荆门反馈了督察意见。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荆门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了《荆门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具体目标为:一是督察问题全面整改落实。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确保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三是环保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结合督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坚决实行最严密的法治、最严格的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对《荆门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4大类61个整改任务、《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中涉及的2大类3个整改任务,共64个问题,制定了《荆门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领衔督办市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坚持把整改目标从严,整改措施从严,责任传导从严,整改销号从严,督办问责从严和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的要求贯彻督察整改的全过程,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荆门市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了3个方面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督察整改任务。一是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通过立规矩,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适合的产业,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二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努力破解“工业围城、物流围城”的困局,大力实施工业企业提标改造,不断改善空气质量。三是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真正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权”制,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切实把生态环保压力层层传递到位,切实把生态环保责任压紧压实。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荆门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严格督办检查。实行市领导牵头督办机制,由牵头市领导负责对重点整改任务进行督促指导,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由荆门市纪委监委牵头查办,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并按要求征得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公开追责问责情况。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

下一步,荆门市将按照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果,提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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