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一男子侯某冒充富豪与詹某“谈恋爱”,在博取女方信任后,侯某凭着花言巧语“借”走了詹某15万元。近日,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以侯某涉嫌诈骗罪向掇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人介绍结识“富豪”男友
2012年,詹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嫌疑人侯某,侯某得知詹某离异单身后,便开始主动追求。侯某告诉詹某,自己是荆门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掇刀有几十亩的商用地,还在沙洋,襄阳等地承包了几亿的市政工程。为增加可信度,侯某还将伪造的房地产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市政工程合同复印件以及别人打给他的30万元借条交给詹某保管,这样,詹某就答应了他的交往请求,开始和他同居。
确定关系后男友开始借钱
确定恋爱关系后,侯某开始编造虚假理由骗取詹某钱财。据詹某回忆,2015年初1月1日,侯某称其在屈家岭承包工程,还专门开车带着她和王某、付某等4人到工地查看,当晚侯某就向她借15万元组建办公室,于是她便将15万元转给了侯某,后来她并没有看见所谓的办公室,反而发现侯某将15万元转给江某,后来,她又去核实了侯某交给她的法人执照等资料,结果证实是假的,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立即报警。
据侯某交代,他骗詹某的15万元并没有用来组建办公室,而是用来偿还个人债务。
“富豪”男友竟有诈骗前科
落网后,嫌疑人侯某的真实面目也浮出水面,原来,侯某今年53岁,荆门人,并非有房有车的富豪,编造这些谎言无非是想迷惑詹某,而且他曾因犯抢劫罪,于1990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16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侯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犯罪分子的手法并不高明,无非是以恋爱为幌子骗取信任来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因此,交友时一定要保持理性,警惕甜言蜜语背后的“温柔陷阱”。(通讯员 谭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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