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城管、公安联手整治中心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

“先生您好!请您及时清理爱犬的排泄物,以免影响环境卫生!”“您好!您违犯了《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请您配合执法,接受处罚!”……在荆门中心城区公园、广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部分小区内,城管队员和公安民警不时重复着这些话。

中秋节小长假期间,市城管执法委、东宝区和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分2组对东宝、掇刀辖区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联合执法,重拳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时间段分别为9月14、15日每天早6时30分至10时30分和晚18时至20时30分。重点对中心城区广场、公园、小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背街小巷等区域遛犬不牵犬绳、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不文明行为开展集中教育和执法,对无主流浪犬只乱窜进行了捕捉。同时,还对中心城区商场、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宠物禁入场所张贴标识情况、宣传引导情况和管理者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

其间,联合执法人员共捕获流浪犬22只,劝导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35起,现场责令改正6起。

此次整治行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赞誉。家住天鹅广场附近的市民罗女士说,这样严管非常好,每天早晚她都会到广场散步,但宠物犬只在人群中窜来窜去,特别是一些大型犬、流浪犬横冲直撞,让人心惊胆战,今年城管和公安严管后有很大的转变,但早上和晚上仍然还有人趁执法人员下班后“钻空子”,将宠物带到广场放任,希望继续加大力度。家住白石坡大道的市民吴先生说,自己是附近的个体户,每天早晚走在人行道上,经常一不小心就会踩到“地雷”,心情一下子跌落到最低谷,那种恶臭的感觉实在让人难以忍受,特别支持城管对那些不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的进行严管重罚,这样城市才能更加干净。

家住塔影路附近的李先生是一位退休老人,因为子女在外地上班,他自己也养了一只“串串”宠物犬,从一开始他每次出门遛犬都会给它牵上绳子,带上手纸,随时清理宠物排泄物,遇到人多的地段他还会将宠物抱在怀里,防止犬只吓着老人和小孩。荆门创城开始后,李先生每次出门遛犬还常常会带上塑料袋和铲屎工具,遇到路上有其他宠物排泄物,他会主动进行清理。“执法部门严管,并不是不让养宠物、不让遛宠物,而是希望通过严管,让大家养成好的养犬习惯;只要大家都文明养犬,禁止宠物入内的地方不带它们进,能去的地方牵着绳子遛,而且能自觉及时地清理爱宠排泄物,其实很多地方都是宠物的乐园!”李先生如是说。

今年6月28日,我市《关于规范城区市民养犬行为的通告》发布以来,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明显增强,大部分市民能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但是,仍有不少市民没有养成文明养犬的习惯,在户外遛狗时不牵狗绳、不及时清理粪便,给其他市民造成了困扰。下一步,市、区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大不文明养犬执法力度,广泛开展文明宣传,呼吁市民文明养犬、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全力打造干净、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

【法规链接】:

《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第35条:“携带犬只外出的,应当为犬只束犬绳;饲养犬只的,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他人生活。”

第74条第二款规定:“饲养犬只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荆门城管

责编:怡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