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发布《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

【云上荆门报道】9月11日上午,荆门市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新闻发布会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试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8年10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这一重要诉讼制度,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是对宽严相济、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具体化和制度化,是实体规范和程序保障一体构建的综合性法律制度。

《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适用条件、从宽幅度标准和量刑幅度范围、权利告知及程序启动等机制、值班律师派驻和社会调查程序、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审判监督及风险防控机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调联络机制等。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落实方式和环节。此次我市四部门联合推出《细则》(试行),能有效解决目前阻碍我市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有助于消除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各相关单位分歧,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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