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刑快审”!速裁程序30分钟集中审结15起案件

(通讯员 秦政 程泽方)“被告人是否接受检察机关量刑意见?是否上诉?”“接受,不上诉。”8月29日上午,随着最后一声法槌声响起,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5起危险驾驶案在法院按速裁程序依法审理结束。这次集中审判从开庭到审结宣判共用时约30分钟,平均每起案件仅用2分钟,法院全部采纳东宝区检察院提出的量刑意见,15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宣判后均当庭认罪。2名人民监督员现场观摩了集中庭审。 

东宝区检察院检察官袁荣勤介绍,这是东宝区检察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15起危险驾驶案件由公安机关集中送案至检察院,从受理到审结总共耗用7个工作日。她说除了危险驾驶案,还包括故意伤害(轻伤)、交通肇事等,诸如此类案件一般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涉案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检察机关集中起诉,法院集中送达文书,集中开庭、集中宣判,节约办案时间,提高审案速度,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据悉,今年以来东宝检察院受理的各类轻微刑事案件较多。为了落实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该院结合本地案件特点,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分离轻重案件受理,提速轻罪案件办理的做法,成立轻刑案件办理组,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快速审结轻微刑事案件,推动案件办理提升质效。 

旁听了整场审判后,2名人民监督员均表示,速裁程序作为一种新的刑事诉讼程序,适应了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的司法新常态,司法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体现了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的先进理念。另外速裁程序虽然简化庭审程序,但仍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获得法律帮助权以及最后陈述的权利,达到了庭审实质化的要求,让社会大众真正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