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将改造15个老旧小区,看看都有哪

今年我市计划对15个老旧小区,从房屋功能修复、基础配套设施、后期管理、海绵设施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着力改善小区住户生活和居住条件。目前,改造具体内容和标准已初步制定,将在试点小区逐步实施。

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对于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将不纳入老旧小区范畴。根据前期调查摸底,荆门市石化家属区、工商小巷金商家属区,沙洋县荷花小区,钟祥市安居里,京山市电力小区等15个老旧小区被纳入今年的改造试点。

按照老旧小区改造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相应标准,总体分为三大类。即房屋功能修复改造,包括房屋修缮(楼道墙体修补、厨卫改造、楼内设施改造等)、建筑节能(外墙保温、外窗等)、屋顶防水、无障碍设施改造(加装电梯、其他无障碍设施);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包括道路、照明、燃气、供排水(自来水、污水、雨水等管线设施,雨水收集设施等)、供电、弱电(通信线路共同沟等)、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监控、门禁等)、公共服务设施(物业公共用房等)、停车设施(平面、立体车位等)、环卫设施(垃圾收集设施、化粪池等)、绿化、外立面整治、围墙等建设改造;后期管理提升及其他改造,包括确定小区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海绵设施建设等。

按照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各街道(乡、镇)、社区具体组织实施,居民全程参与。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调动关联单位积极性,合理调整和充实建设改造内容,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系统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为老城区复兴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