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台二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布

根据城市规划、城区改造建设的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拟对读书台二期进行改造。

日前,经东宝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令38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荆门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程序》等相关规定,拟依法对读书台二期改造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东至焦柳铁路,西至白云大道,南至3326,北至万里客运站(具体范围以现场张贴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征收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住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户口的迁入、分户;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