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荆门市召开“荆门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荆门各界人士代表共20人参加听证会,现场另有听证人,旁听人员 ,观摩监督人员、媒体记者若干。会议主要是针对此前拟定的两套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我市供水公司发展状况
荆门市供水总公司是荆门城控集团下属的一家国有中型公用服务企业,公司服务范围北至子陵、南至团林、西至宏图、东至麻城,供水服务面积100平方公里,DN100以上管道470千米。
我市现行供水价格及财务状况
荆门城区现行供水价格是2011年3月调整的,居民生活用水1.62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1.75元/立方米、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1.8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3.50元/立方米。
2016年至2018年,市供水总公司年均制水量5473.09万立方米,年均售水量4328.75万立方米,年均售水收入7328.02万元。
截止2018年底公司主营业务亏损2109.89万元,累计亏损5200.47万元。
自来水调价原则
1、理顺水价结构
将目前荆门城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4类水价,简化水价分类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2、调整阶梯价格
将目前荆门城区阶梯水价比例1:1.5:2,调整为1:1.5:3,阶梯水量水价按月计费不结转。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第一级阶梯价格和第二级阶梯价格的平均水平执行合表用户水价。
3、趸售价格政策
对荆门城区暂未实现直接抄表到居民家庭用户的转供水单位或物业管理小区的供水,以及城区周边集镇供水应实行供水趸售价格。其中,荆门城区趸售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6%优惠,对周边集镇供水趸售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8%优惠。扣减部分应能弥补总表到分表的合理损耗。
4、保障困难群众
城市低保户执行1.62元/立方米价格;城市特困户实行5立方米(含)/户.月免费,超过5立方米/户.月部分,执行1.62元/立方米价格。
5、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
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价格合并调整为非居民用水价格。
6、调整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特种用水为高耗水高利润行业,且用水占比较小,为促进节约用水拟对特种用水价格作较大幅度调整。
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按照水价构成规定计价公式,供水价格=生产成本+净资产利润+税金。经成本监审核定的单位定价成本为2.04元/立方米(不含税),税率3.34%。根据《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高于8%”的规定,参照省内其他市州城市供水价格计算方法,我们拟按4%的净资产利润率计算综合平均水价为2.28元/立方米 ,弥补成本后上调 0.24 元/立方米 ,涨幅11.76%。
下面根据阶梯水量对居民用水水价的影响情况,拟定了两套方案。
方案一:维持现行的居民用水三级水量不变。第一级水量为 20 立方米/月·户以下(含)覆盖95.7%用户,第二级水量为20立方米/月·户以上至25立方米/月·户(含)覆盖2.8%用户,第三级水量为25立方米/月·户(不含)以上覆盖1.5%用户。
荆门城区供水价格拟调方案一
单位:元/立方米
方案二:将现行的居民用水三级水量分别下调5立方米。第一级水量为15立方米/月·户以下(含)覆盖89%用户、第二级水量为15立方米/月·户以上至20立方米/月·户(含)覆盖7%用户、第三级水量为20立方米/月·户(不含)以上覆盖4%用户。
荆门城区供水价格拟调方案二
单位:元/立方米
以上含水资源费,不得在价格之外加收其他费用。
水价调整的原因
政策规定必须调整
水价分类变化:2009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要求理顺水价结构,简化水价分类,将城市供水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阶梯政策调整:2013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规定“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价格机制改革:2018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要求“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
原水成本高
我市取水漳河,除承担0.05元/立方米的水资源费外,还承担0.15元/立方米的原水费,按取水量征收,考虑制水水损和管道漏损,原水成本比周边地市高出0.19元/立方米。
动力成本高
取水距离远,我市供水总公司取水管线长达22公里;取水扬程高,荆门为丘陵地区,地形差高达48米,需三级加压提水,供水动力成本0.27元/立方米。
人力成本高
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城区DN100以上供水管网420公里,较2011年增长72%,造成企业抄表、维修、检漏人员增加。
服务成本高
供水公司先后推广应用远传智能水表、建设企业微信公众号、在市、区两级行政服务大厅增设服务窗口,实行量化考核提高抄表到户率准确率,同时为提高水表检定效率还免予收取用户的水表拆装费和周转费。
水价调整后对我们的影响
对于居民
调价后,方案一每立方米提高0.38元;方案二每立方米提高0.28元,每户每月增加支出4.36元、3.21元。若按月用水量5立方米计算,这部分家庭月增加支出约1.9元、1.4元。
对于企业
方案一调价后每立方米提高0.71元,每户月均增加水费710元,年均增加水费8520元;方案二调价后每立方米提高0.68元,每户月均增加水费680元,年均增加水费8160元。
对于供水企业
在供水成本基础上上调0.24元/立方米。
对于低收入群体
按城市低保户、城市特困户用水5立方米/月计算,城市低保户增加用水支出1.90元/月,影响较小,城市特困户不仅没有影响,而且享受每月5立方米计8.10元免费。
听证会代表们说
荆楚理工学院代表:我个人同意方案二,本人认为监审报告中的成本核算是合理的,方案二的涨价幅度与覆盖面是更为合理的,对于居民的影响更小,并且荆门市的供水价格在周边城市来说也是相对较低的,调整供水价格更有利于企业搞好生产,提高质量。
医院职工代表:我个人同意方案二,我市自建立供水公司至今,实属不易,供水公司责任重大,关系到每个市民的健康,供水企业成本高,荆州、宜昌水价比我们低。荆门的动力成本高,管理需要时长维护、保养、更换,还有设备的购置、维护,适度调整水价有利于保证生态环境,促进居民节约用水,与此同时希望供水公司能够加大供水设备方面的投入,改善、提高水质,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居民代表:我个人觉得两个方案都可取,因为两个方案在20吨以内用水区别是很小的,对居民来说影响不大,但是提价是一方面,提升服务是内涵,价格涨一分,服务涨三分,让居民更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居民代表还提出了三个建议:
1、财政加大对供水公司的扶持力度,供水工程就是民生工程;
2、供水企业本身也是企业,能否做一些盈利性项目弥补亏损;
3、希望供水公司提供更加优质的便民服务。
退休职工代表:我个人支持方案二,荆门供水是我们的生命之源,供水公司不能垮、不能倒,还要把它办的更好,要想办好,必须盈利,供水公司长期亏损必然是不利于长久持续发展的。
来源:荆门社区网
责编:怡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