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夜里,微信朋友圈里很多人都在传播这样一条消息:
还有网友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
我们可以看到,肇事车在发生事故后,短暂停留了几秒钟后司机直接驾车逃跑了。跑,他能跑得掉吗?
接到报警后,交警一大队事故中队迅速出警,依据视频监控及群众提供的信息进行研判,很快就查明了肇事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初步锁定嫌疑人刘某(男,30岁,荆门某汽修厂员工)。
而此时的刘某已如惊弓之鸟,不敢回家,不接听任何电话。事故中队民警潘庆、钟明程、孙伟,辅警周华健、刘元富分成2组,连夜排查追缉。8月25日0时许,民警在漳河新区某单位院墙外围的角落里将刘某当场抓获,并扣留了肇事车辆。
经初步询问,刘某交代当天晚上和2位朋友在白石坡大道路边一餐馆吃饭,喝了3瓶啤酒,酒足饭饱后刘某竟然驾车上路。走了几分钟途经象山大道与白石坡大道红绿灯路口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刘某一时心慌,想到酒后驾驶后果严重,停顿了几秒钟后就开车逃跑了。
8月25日上午11时许,公安机关对于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给予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湖北荆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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