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2016年2月26日晚7时左右,掇刀区七里铺居民点一居民楼旁发生命案,一女子沈某被杀害,警方查明与沈某生前同居的男子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年,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将孙某列为1号通缉逃犯,公安部也发出B级通缉令在全国追捕。案发两年后,2018年8月19日上午9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在福建省福安市落网。
公诉机关依法审查查明
2012年6月左右,被告人孙某与沈某相恋并同居。期间,孙某将自己办理的多张银行卡交给沈某使用,并借给沈某10万元,约定其每月支付5000元利息,但孙某一直未向沈某收取。
2014年6月,被告人孙某与沈某在漳河新区宏图社区购买一套棚改房共同生活居住。
沈某生前租住居民楼旁的巷子
后二人因情感纠葛经常争吵,沈某搬离该处,期间孙某带其他女子到该房居住被沈某发现,双方感情破裂。
2015年4月19日晚,被告人孙某酒后到沈某的租住处向其索要借款时,持方向盘锁将沈某家防盗门和大门砸开,进入室内砸坏电脑、电视及手机等物品,并对出警民警及警车进行打砸。后孙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东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5年12月18日,被告人孙某刑满释放。因沈某在孙某服刑期间,将其马自达小轿车变卖、宏图社区的房子抵押、多张银行卡被透支,孙某便找沈某索要欠款,但沈某一直避而不见。
2016年2月26日18时许,被告人孙某经打探跟踪,前往沈某与其男友张某租住的掇刀区七里铺社区居民点。在一栋居民楼下,孙某观察守候,等到了买菜回来的沈某。
居民楼旁案发现场
孙某紧追奔跑的沈某,并从身上掏出事先准备的羊角铁锤砸中沈某头部,铁锤落地致锤头与锤柄摔断分离。随后,孙某追上沈某勒令其还钱,沈某声称没有钱并躲闪,孙某则用拳头及锤头连续击打沈某头部,致其昏倒在地。
其后,孙某抓住沈某的衣领将其拖至西边菜地,又从地上搬起一块石头反复砸沈某头面部数次,致其当场死亡(殁年43岁)。后孙某拿走沈某的手机逃离现场。
小树林菜地案发现场
经法医鉴定,沈某系生前被他人持钝器打击头面部致颅脑损伤、左上颌骨坍塌性骨折并牙槽骨断裂后血液流入气管内导致吸入性窒息死亡。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诉称,被告人孙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孙某系累犯,适用《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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