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发改委正式发布通知,荆门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定于8月28日举行。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荆门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定于2019年8月2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会期半天;
地点: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48会议室(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价原则
1.理顺水价结构。将目前荆门城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四类水价,简化水价分类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2.调整阶梯价格。将目前荆门城区阶梯水价比例1:1.5:2,调整为1:1.5:3,阶梯水量水价按月计费不结转。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第一级阶梯价格和第二级阶梯价格的平均水平执行合表用户水价。
3.趸售价格政策。对荆门城区暂未实现直接抄表到居民家庭用户的转供水单位或物业管理小区的供水,以及城区周边集镇供水应实行供水趸售价格。其中,荆门城区趸售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6%优惠,对周边集镇供水趸售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8%优惠。扣减部分应能弥补总表到分表的合理损耗。
4.保障困难群众。城市低保户执行1.62元/立方米价格;城市特困户实行5立方米(含)/户·月免费,超过5立方米/户·月部分,执行1.62元/立方米价格。
5.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价格合并调整为非居民用水价格。
6.调整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特种用水为高耗水高利润行业,且用水占比较小,为促进节约用水拟对特种用水价格作较大幅度调整。
(二)拟调方案
按照水价构成规定计价公式,供水价格=生产成本+净资产利润+税金。经成本监审核定的单位定价成本为2.04元/立方米(不含税),税率3.34%。根据《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高于8%”的规定,参照省内其他市州城市供水价格计算方法,我们拟按4%的净资产利润率计算综合平均水价为2.28元/立方米 ,弥补成本后上调 0.24 元/立方米 ,涨幅11.76%。
下面根据阶梯水量对居民用水水价的影响情况,拟定了两套方案。
方案一:维持现行的居民用水三级水量不变。第一级水量为 20 立方米/月·户以下(含)覆盖95.7%用户,第二级水量为20立方米/月·户以上至25立方米/月·户(含)覆盖2.8%用户,第三级水量为25立方米/月·户(不含)以上覆盖1.5%用户。
荆门城区供水价格拟调方案一
单位:元/立方米
方案二:将现行的居民用水三级水量分别下调5立方米。第一级水量为15立方米/月·户以下(含)覆盖89%用户、第二级水量为15立方米/月·户以上至20立方米/月·户(含)覆盖7%用户、第三级水量为20立方米/月·户(不含)以上覆盖4%用户。
荆门城区供水价格拟调方案二
单位:元/立方米
以上含水资源费,不得在价格之外加收其他费用。
三、听证会参加人 共20人(见附件)
四、听证人名单
蒋厚华 男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瑞 男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科长
周碧 男 荆门市成本调查监审中心主任
特此公告。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
附件:荆门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来源: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编:怡憬